懷孕生產是延續人類物種的重要事件,但是也充滿著高度的危險性,拜於今日醫療科技的進步
以及婦產科醫療團隊們的用心付出,因為懷孕或生產而併發危及生命的急重症大部分已較過去復原的機會要高許多,雖然儘管密集產檢監控以及醫療人員的努力下,
仍有許多產科急重症預後不如人所願,但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產檢在生產過程當中是必要的。
一般產科習慣上是以該次懷孕前的最後一次月經週期的第一天(LMP)做為孕期時間計算的開始日,所以真正的受孕日大約是再過兩週以後;懷孕滿四十週整的日子定為預產期(EDC),預產期只是代表懷孕滿四十週的日子,並不代表就是會在那一天生產。
一般而言,正常的胚胎在大約妊娠第五六週左右,可以使用經陰道超音波看到胚胎的心跳,但是此時期至妊娠八九週前,是胚胎許多器官的形成期,對藥物、放射線等特別敏感。
胚胎的形成並不總是正常的,相反的,染色體異常、基因異常的受精卵或胚胎是很常有的,但是這些異常的胚胎大部分不易發育,有很高的比例會再妊娠十週前流產,這是一種自然淘汰的作用,因此西洋人的觀念認為在妊娠十週前順其自然就好,並不需要特別監控胚胎狀況。
台灣的健保在一次孕程中,可以有十次產檢的給付,以及一次超音波檢查的給付,第一次產檢通常是約在妊娠十週前後到十二三週間,第一次產檢會檢查基本的血液常規(CBC/DC)、尿液分析檢查(urinary analysis)、梅毒檢測(STS-RPR)、抗德國麻疹抗體(Anti-Rubella IgG)、愛滋病篩檢,當然過去病史、血壓、心跳、身高、體重也是必要的。
在
台灣,未滿34歲的孕婦,會建議做唐氏症(Down syndrome、Trisomy
21)的篩檢,此篩檢健保並不給付(2009年),但是為了優生保健,建議篩檢出可能的唐氏症胚胎,之後再施以羊膜穿刺術抽吸20毫升的羊水供判別胎兒染
色體的狀況,以早期篩檢出唐氏症、Trisomy 18、Trisomy 13等等染色體異常的胎兒。
- Sep 14 Mon 2009 02:21
談產檢 (妊娠未滿14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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